各单位:
2025年寒假将至,为做好寒假期间消防安全工作,防止发生火灾事故,按照黑龙江省教育厅工作安排,结合我校实际情况,现将有关工作通知如下:
一、严格落实学校消防安全四级检查制度,加强防火巡查、检查工作,每日、每周、每月防火检查巡查登记要及时;
二、禁止使用老国标、老化或破损的插排,杜绝插排串接、插排不固定、插排置于可燃物上或被可燃物覆盖、插排长期不断电等问题,要做到离开房间时切断所有电源;
三、加强锂电池管理,锂电池必须储存在专用仓库、专用场地或条件完备的实验室内,防止因违规存放、充电而引发的火灾、触电事故;
四、禁止在校内公共场所(办公室、实验室、学生工作室、门卫室等)及学生宿舍内使用电暖器、小太阳取暖器、电热毯、电饭锅、电冰箱、电吹风、电加热座椅垫、暖宝、带加热设施的鱼缸等容易引发火灾的电器设备,禁止使用卡式炉、酒精炉等明火设备;
五、严禁使用不符合国家标准的充电宝,充电宝在充电或使用时应有人看守;
六、要坚决杜绝室内吸烟行为,特别是学生公寓、实验室、学生工作室等场所;
七、对楼宇的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进行一次检查排查,确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保持畅通;
八、做好工程施工的监管工作,落实好安全防范措施,严格执行动火审批程序,杜绝私自动火作业;
九、加强对用电用火、火情处置、应急避险、逃生救援等安全知识的宣传普及,特别是要对假期留校学生进行一次防火安全教育;
十、做好家校协同,提醒学生及家长做好节假日自我防护,确保离校期间人身安全。
安全保卫处
2025年1月3日
